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约为当年资助青年项目的5%)。
3. 各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鉴于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我校2012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定为2011年3月6、7日,各单位报送具体时间见附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日期前交所在单位,学术研究部不接受个人申请提交。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包含附件材料,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各单位用院系版申请系统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相关专业申报时所需的“医学伦理证明”必须是2份纸质原件。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4.关于在线申请帐号的设立:
(1)以下用户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
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
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杰青或合作项目);
如有遗忘,请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注册的邮箱查询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2)无ISIS系统账号人员,依托单位要为申请人增加账号。帐号设立申请需经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上报,学术研究部基金科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帐号申请!具体步骤:申请人先向所在单位登记姓名、邮箱、手机、职称、学院、申请项目类型,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成excel文件后,于2012年1月6日前发邮件至kjcjj@sdu.edu.cn,以便于单位集中导入设立帐号及各学院掌握申报情况。
2、申请人由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2份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二)关于项目结题报送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2012年2月13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于2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术研究部。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请各位负责人于1月8日前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2012年1月10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学术研究部。
四、填写进展及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结题及进展报告网上提交后,基金科会在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请注意查看系统状态。依托单位审核通过之后方可打印pdf文件上交。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如对修改意见有疑问请致电69277,恕不逐一电话通知!)
2、针对去年的进展和结题报告上传后图片无法显示,特别是化学方程转化不正确的问题,基金科建议负责人将图片、公式等转换成JPG,GIF格式再上传。并请在上传后立即自行检查报告格式,如有图片、公式显示不全及时通知基金科撤回修改。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我校财务管理系统查询,请保证每一个有经费支出的科目,必须都有备注说明。
4、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处(中心校区财务大厅科研财务科88364367)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处(山大南路29号,鲁能科技大厦A-512,88369716)审计盖章。
学术研究部联系人:张琳 张玉生
电话:88369277
附件
各单位报送2012年申请基金材料时间:
3月6日 生命学院 材料学院 机械学院 控制学院 能动学院 电气学院 土建学院 数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院 信息学院 环境学院
3月7日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院 口腔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齐鲁医院 第二医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其他学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