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师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拟于今年暑假组织部分直属高校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我校可选派两名教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的人员应是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在职一线教职工。
二、本次活动以休养为主,同时安排一定工作交流和考察活动。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交流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的情况),填写《山东省优秀教师休养登记表》。
三、休养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四、休养地点:青海省
本次休养活动每人所需经费4900元,由省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共同承担。
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7月4日前联系工会报名参加。
联系人:李保健
联系电话:64321
工 会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