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家:
自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基函〔2013〕23号)以来,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下同)项目层次开始进行科技报告编制,日前,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科基函〔2013〕32号),要求973计划课题也需要提交科技报告,现就有关事项事项详细如下:
1. 项目在提交科技报告基础上,要求每个课题至少提交1份一般性科技报告。
2. 2006年以来立项且已经验收的项目和今年结题验收的项目,除按原通知要求以项目为单位抓紧提交相应的各类科技报告以外,还须在10月30日前以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3. 其它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根据项目进展阶段分别以项目和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4. 项目和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正文部分应详细论述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和实验过程。
5. 项目提交的科技报告由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撰写,经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下设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撰写,经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后,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交。
6. 根据上述新要求,973计划科技报告格式相应有些变动,模板详见附件。原已填报完成的项目报告不需要进行格式更改。
7. 请各课题负责人登陆用原有申报账户登陆program.most.gov.cn进行科技报告填报,填报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账户名及密码忘记请致电学术研究部查询。
8. 关于科技报告填报的相关信息请至progrm.most.gov.cn页面的漂浮窗“科技报告专栏”查询。
9. 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宝
联系电话:0531-88361855
附件:1、973计划科技报告格式新模板
2、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3、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
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