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人员将《关于2015年硕导遴选的通知》中的
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至xjwang@sdu.edu.cn,纸质版材料(包括论文检索证明、财务处打印的经费证明)于12月20日前交至信院2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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