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创新)资助项目经费执行率缓慢等问题,现对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科研组织专项、齐鲁医院临床研究专项、二附院临床研究专项)经费执行进度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2015年上半年拨款到账的项目经费(含在研项目及2015年新立项项目)10月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拨付款的80%,达不到80%的执行进度将扣除相应经费,11月30日前完成100%;
二、2015年下半年拨款到账的项目经费10月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拨付款的40%,达不到40%的执行进度将扣除相应经费,11月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70%,12月20日前完成100%;
三、所有暂借款项要求12月20日前予以核销。
各位项目负责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快经费执行,逾期经费将全部予以收回,学校将进行统一调配,不再予以返回。
附件:
1.2015年山大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经费到账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快基本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0月21日
【发布人:刘全芬 来自:平台成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