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5、2016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的在研项目2017年应拨付款项已拨付到位;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部财务管理平台查询经费到账情况。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预算书、预算进度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费,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按教育部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自然科学专项项目6月30日前不低于 50%,9月30日前不低于75%,10月30日前不低于90%; 11月30日前完成100%;未达到阶段执行进度要求的,相应差额经费将予以收回,由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