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考试将于2017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11月18日至11月19日及11月25日期间进行。各位学生可登录“本科生院网站”→“学生服务”→“学生教务入口”进行考试安排查询。学生使用学号(双学位学号)及选课密码登录。
本次考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应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进一步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彻底肃清考试作弊和出题人员、监考人员玩忽职守的现象,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监考工作,严格考试程序;加强考前教育,杜绝一切作弊行为。
二、各位教务老师可登录期末排考系统--主管学院考试管理—批量打印考场监考数据报表,打印门贴、座次表、考生签字单,并安排监考人员带到考场,于考前20分钟将门贴粘贴于考场门口、将座次表粘贴于黑板上(所有考生均按此座次表就坐)、考生签字单主要用于核对考生身份,无需签字。若考场人数较多,可打印多张座次表分散张贴。桌贴可选择使用。
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
三、学生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如证件确实丢失不能补办者,须打印学生本人带照片(如无照片,须自贴照片)的考试通知单,由学院辅导员签字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考试过程中不允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必须交卷。
四、主考教师须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负责该课程试卷的分发;巡视所负责考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试卷、考生等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负责将考生试卷全部收回。
五、考试课程命题、试卷印刷、监考人员配置、阅卷、试卷归档等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进行。命题难度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难度相当。对本次考试的命题质量、阅卷、试卷归档等情况,学校将于下学期进行试卷检查。
六、学生所在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到考场帮助核对考生身份,防止替考和作弊问题的发生。
七、禁止安排研究生参加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考试监考。
青岛校区考生考试安排详见附件七。
本科生院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 试卷模板
附件二 试卷保密制度
附件三 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四 考生守则
附件五 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附件六 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考试考场安排表(济南校区)
附件七 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考试考场查询表(青岛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