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与返校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毕业审核与授予学位工作,服务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学校研究决定,增加2020年8月授位批次。现将8月批次和9月批次毕业申请与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月批次毕业申请
1.面向研究生
(1)原则上8月批次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申请6月批次毕业人员或6月批次中未获审核通过资格人员;
(2)已获得6月批次毕业审核通过资格但自愿放弃6月毕业,申请转为8月毕业人员;
(3)申请提前毕业人员。
2.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
(1)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上述“1.面向研究生”中,类型(1)自动获得资格,5月20日前完成系统设定;类型(2)须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汇总填写附件1报学校,方可获得资格,不晚于6月2日;类型(3)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不晚于5月24日。
(2)提交毕业申请:5月25日至6月3日
(3)导师审核:5月25日至6月5日
(4)培养单位审核及打印名单:5月25日至6月9日
(5)审核通过名单及材料报送:6月11日前
(6)研究生院抽审及资格审查通过:6月15日前
二、9月批次毕业申请
1.面向研究生
(1)未提交过毕业申请人员;
(2)提交过毕业申请但未获审核通过资格人员;
(3)申请提前毕业人员。
2.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
(1)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上述“1.面向研究生”中,类型(1)与(2)自动获得资格,6月18日前完成系统设定;类型(3)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不晚于6月19日。
(2)提交毕业申请:6月20日至6月23日
(3)导师审核:6月20日至24日
(4)培养单位审核及打印名单:6月20日至26日
(6)审核通过名单及材料报送:6月28日前
(7)研究生院抽审及资格审查通过:6月30日前
三、审核程序
1.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3.各培养单位在导师初审意见基础上,对本单位申请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审核中出现特殊情况时,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提出明确意见,并向导师及研究生公示审核结果后,提交书面报告至学校。
4.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抽审复查,将各单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报相关领导研究审批,必要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四、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发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申请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伟德BETVLCTOR1946为第一作者单位(详细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使用清样者,须承诺可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该批次申请无效),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
五、其他说明
1.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每个批次之间不做流程共享。提交申请之前,必须放弃上一次流程才能进入新的流程,并重新提交当前批次申请。
3.已出国研究生申请条件及方式:能够在上述批次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填写附件3申请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时间不晚于该批次“提交毕业申请”首日。
4.因6月批次、8月批次和9月批次毕业与学位授予流程相互之间存在时间交叠,为防止名单错乱,请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和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栋 88369977
E-mail:pyb@sd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