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年度技术岗位的工作考核,现将工作量统计的有关问题及要求说明如下:
1.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件1)进行科研、教研工作量统计。请将科研方面的成果填入《信息学院2016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表》(附件2),签字后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交至院办,表格的电子版发至mbm@sdu.edu.cn和wdqsdu@126.com。请将教研、教学方面的成果填入《信息学院2016年度教研工作统计表》(附件3),签字后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李海玮老师处,表格的电子版发至王晓梅老师邮箱wangxm@sdu.edu.cn。学院随后对相关材料组织审核。
2.填表说明:
(1) 为了便于分类填写与审核,自今年起分为科研和教研两份统计表格。请将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专利等填入《信息学院2016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表》;请将教研论文、教材、教研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获奖等填入《信息学院2016年度教研工作统计表》。
(2) 根据填写内容需要可对表格的单元格高度、宽度及字号进行适当调整。若不涉及文档内某个表格的内容,为节省版面也可将相关表格删除。例如本年度没有授权的专利,则可将“表5:授权专利”表格从Word文档内删除。
(3) 国家基金的基础分按执行期开始计,而不是按立项时间开始;科研经费分按照到位时间计。例如,某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8月立项,执行期为2017-2020,首笔经费到位时间为2016年11月,则项目基础分自2017年度算起,首笔经费分计入2016年度。
(4) 在填写科研、教研项目分数时,希望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进行充分沟通,以免出现同一项目各个成员填写的分数不一致。
3.关于证明材料的说明:
(1) 论文、著作、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等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一份(论文需要复印或打印论文首页,若论文末页包含出版时间或其他相关信息则也需复印或打印上交)。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和《科研工作统计表》中所列成果顺序一致。同时请在证明材料上写明序号,如:论文1、论文2…,项目1,项目2…。
(2) 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自行打印的详细检索记录(包括SCI论文的影响因子页面)。自行检索论文时,对于SCI收录的论文,请进入“Web of Science”数据库,点开“所有数据库”菜单,从中选择“Web of Science TM核心集”;然后从页面下方“更多设置”中只选择第一项“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SCI-EXPANDED) --1998年至今”,取消选中其他项。检索结果出现后,点击进入并打印详细的检索页面,并从下方“期刊信息”中点击“Impact Factor (影响因子)”下的“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查看并打印影响因子页面。EI论文同样需要进入并打印详细的检索页面。对于被上述数据库检索的中文论文,在《科研工作统计表》中需同时填写论文的英文标题和期刊的英文名称。
(3) 请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作为专利的证明材料。
4.根据学院工作量考核办法,个人计算出各项所得分数及总分。学院审核无误者,就不再返回和个人核实。如有问题必要时再和个人核实。
5. 登录伟德BETVLCTOR1946科研管理系统,将本人在《科研工作统计表》中填报的2016年度发表的所有论文及著作等文字性成果录入系统。请注意:(1) SCI、EI、ISTP收录的论文,一定要自己在数据库中检索核实,然后在“收录情况”中选择相应类别,尚未收录的请选择“其他”,最好暂不录入系统,以免以后再修改“收录情况”,进行二次审核;(2) 被SCI、EI等收录的中文论文必须在“成果英文名称”栏添加英文标题,并在刊物名称栏内附上期刊的英文名称;(3) 论文的他引次数以SCI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等于被引次数减去自引次数;(4) 请为论文及著作添加所有作者信息(包括研究生,本人之前的务必全部填写),及每个人的撰写字数(否则以后在职称和岗位评聘时导出表格中显示字数为0),以千字为单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9日。(5) 关于SCI论文分区,在“Journal Citation Report”页面下方读取计算对应年份期刊排名“Rank”值,取值≤5%为1区,5%< 取值≤20%为2区,20%<取值≤50%为3区,其余为4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