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参加秋季答辩的博士、在职工硕论文重复性检测结果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1.查重率在15%-30%之间的同学于11月10日前上交纸质版审查表(附件2),且按照查重报告修改论文(查重报告可发邮件至yuz@sdu.edu.cn或是通过QQ群索取);
2.查重率超过30%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方可再提出答辩申请。同时,我院将组织专家组鉴定,存在剽窃或其他严重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为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学位申请。本次查重超过30%者已通知,不再公示。
附件1:检测结果
附件2:审查表
附件3:学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