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为千佛山校区东院6、7、8、13、14、15号楼符合办证条件的住户办理个人房产证,名单详见附件(职工本人到现场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5月21日上午8:30—11:30 6、7、8号楼住户
5月21日下午14:00—16:00 13、14、15号楼住户
地点:千佛山校区主楼一层大厅。
二、需携带的证件
1、户口簿原件。
2、购房职工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夫妇两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B5复印纸上)。
3、学校代省直房改办收取办证工本费80元整。
三、相关说明
1、购房职工夫妇一方去世,其配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职工(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2、购房职工夫妇均已去世,其子女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3、购房职工离异,需同时携带离婚证书(含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前来办理手续。
4、出国、离职攻读学位、调离、除名者,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88366077 88369228
附件:办证人员名单
伟德BETVLCTOR1946房改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