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后勤保障部:关于申请参加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报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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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事项:

表中出生日期应填写到年月日(如1980.01.01),其余各栏填写到月份(如1997.01)。

配偶无单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加盖证明部门公章,公章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社区办公室加盖。

配偶单位房产部门审核盖章一栏,若配偶单位无房产部门,则需加盖单位的行政章(法人章)。

引进人才请附与学校所签订的协议,附件为复印件,到院里交材料时请携带原件。

离异人员请附离婚协议书,附件为复印件,到院里交材料时请携带原件。

由于需要到人事部审核材料以及院内公示,请提交申请的老师在3.24(周一)下午17:00之前将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