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请见:/index.html,请各位老师于28日前将《各单位人员信息修改申请表》电子版发至lihongjuan@sdu.edu.cn,我院将于2013.10.29上午十点前集中审核通过,请老师们十点后登录人力资源平台打印《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并亲自签字,于10.30下午下班前交至院办。
上一篇:关于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最新变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