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通知请见:http://www.rsc.sdu.edu.cn/2010new2/display.php?id=2643
请196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附件一《教师博士学位提升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填好后发至lihongjuan@sdu.edu.cn
学校文件——《伟德BETVLCTOR1946中青年教师博士学位提升暂行管理办法》:/index.html
上一篇:09级工程硕士最后答辩期限通知
下一篇:关于尽快进行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