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山东省省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实施2013年省级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具有优势条件的省级创新平台开展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建设,为行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2013年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省级创新平台。
(二)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1),协调落实项目备案、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节能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请主管部门于2013年6月10日前,正式行文将审查合格的《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建设方案》、有关附件和《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省属及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向我委提出申请。
具体申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