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3        点击数:

发稿人:童子谦  发表日期:2013-01-01  浏览次数:891
 
各招生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硕士
1、GCT总分不低于 186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196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不含物流工程与项目管理领域)。
2、物流工程:GCT总分大于等于200分,单科大于等于28分。
3、项目管理:GCT总分不低于194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04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46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4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40分,管理综合不低于7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
总分不低于120分,英语不低于35分,专业综合不低于65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工程硕士(报考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化学院、生命学院、数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学院、环境学院、经济研究院的考生):2013年1月18日, 8:30-11:30,13:30-16:30。中心校区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2、工程硕士(报考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控制学院、土建学院、药学院的考生及报考公共卫生硕士):2013年1月18日,8:30-11:30,13:30-16:30千佛山校区六号楼330教室。
3、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
2013年1月19日,8:30-11:30。
中心校区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考生须先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领取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单后。再到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考试费。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提交的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在学校报到点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加盖“审查合格”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及相关证件,到所报考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2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四)调剂
我校法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受名额限制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等类别接收调剂要求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71号文件规定,2012年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2、今年拟调剂我校的工程硕士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内院校,GCT全国联考总成绩在186分以上,单科成绩28分以上,并需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按照我校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后到相关学院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和面试。不接受无学位考生的调剂。
3、今年拟调剂到我校的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内院校,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40分,管理综合不低于70分。并需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按照我校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后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和面试。
4、我校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三、相关考试与面试
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或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一)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1、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3年1月19日14:00-16:00(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学校巡视检查。
2、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3、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命题
工程硕士专业课命题不得少于2套,由学院分管领导随机抽取1套。命题和阅卷的招生学院,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试卷和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纸由学院统一装订成册存档,原始试题及答案与复试名单一并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政治理论考试
1、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13年1月 19日,14:00-16:00。
考试地点:中心校区公教楼。
2、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的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录取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复试工作。招生学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复试中有考生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予以公布,并提前报在职教育中心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初审关,对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全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验证并打印学历证书查询件,查询结果须秘书签字确认。对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信网不能查询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军队院校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因以上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认证工作,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和录取。
(三)学院根据考生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的情况,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3年1月 22日前将《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四)研究生院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经学校批准后,于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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