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须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并通知如下
1、正在实施中的项目(2012年新批准立项项目除外),均须提交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1);
2、应结题项目请抓紧催办完成,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3、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要在年度进展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申请推迟结题理由,写明推迟后的完成时间。重要人员变动也须予以说明,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请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立项项目认真进行检查梳理,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12年12月15日前, 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立项项目进展一览表》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三份), 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学校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