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复印件,如被SCI、EI、ISTP收录,请提供检索证明;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鉴定成果证明。
各位老师对照个人录入系统的内容,准确无误的逐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科研秘书无法进
行审核,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责任自负。
相应材料在5月7号下午5点之前交到学院办公室,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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