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对历年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鲁学位办(2012)4号),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申报。
二、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上报,申请一次性省经费资助。
四、根据学校《关于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2011年11月)要求,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均应于2011年12月15日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材料或结题报告,迄今为止仍有部分项目尚未提交,请各单位督促这些项目的负责人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五、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3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
3、《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2010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项目,一式3份)
4、《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项目,一式3份)
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立项项目进展一览表》(2010年及之前立项项目,1份)
6、 表格下载请见相关文件链接,纸质版以及相关电子文本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邮箱:pyk@sdu.edu.cn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369556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0一二年 三月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