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 2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第二次考试结果、第三次考试安排予以公布,并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成绩查询
二、第三次考试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一)考试对象
第三次考试只允许完成考试申请,未报名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或只报名一次考试且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报名。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有作弊情节的,不能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
因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存在多选、漏选、错选等现象,考试科目由系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不合格的科目均须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四)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8日、9日。
(五)考试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9日。
(七)其他说明
本年度不再组织其他批次考试,考试结束后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三、其他
考试合格人员登录系统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通知。
联系人:李长春 6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