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培养基金项目: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选取若干单位试点,支持在读博士生开展研究工作。
2.博士基金项目:支持以博士为主体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研工作,鼓励进行创新性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高校、院所的博士的科研工作主动与产业需求进行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3.青年基金项目: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成长为相关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4.面上基金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5.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二、资助重点
1.扶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创新思维,提升独立研究能力,培育后备人才,稳定科研队伍,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2.支持创新性研究。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开展研究,推动我省一流学科建设,为孕育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奠定基础,抢占科技制高点。
3.侧重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的重点领域与方向,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炼研究课题,强化产学研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4.注重创新团队培育。充分发挥创新团队在基础研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学科平台发展水平。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为伟德BETVLCTOR1946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博士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试点单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培养基金项目的在读博士研究生须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在读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或毕业后继续在依托单位完成该项目至结题。
4.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请填报书面承诺函(见附件1)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在站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核实填写意见并盖章,另一份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
5.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6.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通讯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7.省杰青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条件。
8.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省属优青、省杰青基金项目只能承担一次。承担过三院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培养、博士和青年基金项目。
3.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申请2017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往年已获得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申报省杰青项目除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界定,2016年12月已上传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现正处于审核状态、无法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结题证明的项目,属于正在主持项目,不能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四)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培养、博士、青年、面上基金项目请使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2016 年版,见附件2);申报省杰青项目使用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报书(2015年版,见附件3);请按照申报书要求进行填报。
2.在“研究基础与条件”一栏要详细阐述申报人近三/五年来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及代表性成果。“近五年”指从2012年开始计算,“近三年”指从2014年开始计算。“代表性论文论著”是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者论著,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申报省杰青的项目可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三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独立通讯作者)。
3.填报内容如与事实不符,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4.学科代码:请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代码表(见附件4)填写。
5.项目执行期限:起止时间,培养基金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青年、博士基金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面上基金 2017年2月至2019年8月,杰出青年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
6.依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系统默认,邮政编码:250100,详细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联系人:孙乐军,联系电话:88369277,电子信箱:kjcjj@sdu.edu.cn。
7.申报经费额度:培养基金约8万,博士基金约12万,青年、面上项目约20万,管理费按申请经费的5%计算。
8.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请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交联合专项申报表。
五、申报方式
1.以伟德BETVLCTOR1946为依托单位申报项目。
2.实行网上申报,,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 (/index.html)目前还未正式上线,技术部门正在进行紧张测试中,省基金委确保在项目申报(2月6日)前正式上线,请大家密切关注。
3.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6日9:00至2017年2月20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严格执行申报规定的时间截点,并请避免截点最后时间上传,以免系统超负荷而无法提交。
4.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2017年推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邮箱,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明德楼C410室。
六、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上传申请书过程中遇到的系统问题,请咨询支持电话66777162、66777127张老师,解决系统技术问题。未尽事宜与项目组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69277(寒假期间可联系本院科研秘书通过工作群与我们联系);联系信箱:kjcjj@sdu.edu.cn地址:明德楼C410室。
附件:1.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
2.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3.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报书
4.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代码表
5. 2017年推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