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开展第二十届中国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本届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材料和推荐时间

 1. 推荐资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用光盘或U盘存储,并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2.,推荐函一份(按照推荐函格式书写,写明推荐理由);

   3. 社会效益证明需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财务公章;

   4.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于2018年4月12 日前电话告知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便学校统一安排不同的申报渠道,必要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重点推荐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

5、社会效益证明需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财务公章;

6、请将纸质材料及光盘或U盘务于4月26日前送交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11室)。

四、其他事项

1、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2、通过其他途径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请在国知局受理截止后一个月内将电子材料发送邮箱进行备案。

   联系电话:69587   联系人:刘樱红

邮箱:xsyjbzl@sdu.edu.cn   

附件:

   1.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 推荐函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04月08日                          

【发布人:刘樱红 来自:成果与综合办公室(科技服务中心)】 
      最后修改日期: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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